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,微信同号)

骨折外固定做劳动能力鉴定有用吗

发布时间:2025-11-23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骨折外固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,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: 1. 外固定为永久性辅助器具:若因伤情需要终身佩戴外固定(如脊柱骨折后的支具),鉴定机构会结合辅助器具使用情况评估劳动能力,伤残等级可能相应提高,影响赔偿金额。 2. 二次手术预期:若骨折外固定拆除后需进行二次手术(如取钢板),鉴定时需考虑后续治疗对劳动能力的影响,可能暂缓鉴定或在结论中注明后续治疗建议,影响赔偿项目(如增加后续治疗费)。 3. 地区政策差异:部分地区规定,骨折外固定拆除后需满3个月才能申请鉴定,而部分地区可在拆除后1个月申请,政策不同导致鉴定时机差异,需提前了解当地规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骨折外固定情况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明确法律依据。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“职工发生工伤,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、影响劳动能力的,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。”对于骨折外固定的情况,若伤情已相对稳定(如骨折愈合良好,外固定虽未拆除但不影响关节活动度等功能评估),符合“伤情相对稳定”的法定条件,可申请鉴定。同时,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》(GB/T 16180-2014)明确,伤残等级评估需结合伤情稳定后的功能障碍程度,骨折外固定期间若功能已稳定,鉴定结果仍具有法律效力。因此,骨折外固定并非鉴定的绝对障碍,符合条件时鉴定结论合法有效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骨折外固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: 1. 鉴定结果不被认可的风险:例如,若外固定未拆除且功能评估不准确,单位可能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,申请重新鉴定,导致赔偿拖延。实例:某职工骨折外固定未拆除时申请鉴定,结果为十级伤残,单位以“功能未完全恢复”为由申请重新鉴定,最终结果调整为九级,但耗时3个月。 2. 赔偿金额争议风险:若未及时鉴定,单位可能以“伤情未稳定”为由拒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。实例:某职工骨折外固定期间未鉴定,单位拖欠赔偿6个月,经律师介入后才完成鉴定并获得赔偿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关于骨折外固定是否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的问题,答案是肯定的。以下分不同情况详细说明: 1. 若骨折外固定已拆除且伤情稳定:劳动能力鉴定可准确评估伤残等级,为工伤赔偿、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待遇计算提供依据。 2. 若骨折外固定尚未拆除但伤情已稳定:经医疗机构证明无需继续治疗或外固定不影响功能评估时,可申请鉴定,避免拖延赔偿进程。 3. 若骨折外固定仍需保留且影响功能评估:需待外固定拆除、伤情稳定后再鉴定,否则可能导致鉴定结果不准确。

上一篇:离婚未办结婚证能离婚吗

下一篇:暂无

← 返回首页